📅 天機通書
陽曆
陽曆陰曆、節氣星宿、天干地支、八卦河洛等曆法基礎
陽曆
(又稱國曆、公曆、西曆、太陽曆、格里曆)
陽曆是當今國際通用的曆法。其源頭可追溯至公元前四十六年,由羅馬統帥凱撒(Julius Caesar)制定「儒略曆」,後經其繼承者奧古斯都修訂。到了西元一五八二年,教皇格列哥里十三世(Pope Gregory XIII)進一步改革置閏規則,確立了沿用至今的「格里曆」。
陽曆的基本原理,是以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圈所需的時間作為一個「回歸年」。一個回歸年的精確長度約為三百六十五點二四二一九日,換算為三百六十五天五小時四十九分十二秒。為了日常使用的便利,取整數三百六十五天為一年,再將其分為十二個月。
月份天數的安排如下:一、三、五、七、八、十、十二月為大月,各有三十一天;四、六、九、十一月為小月,各有三十天;二月在平年為二十八天。
由於每年實際上比三百六十五天多出約五小時四十九分(即二萬零九百二十五秒),大約每四年便累積接近一天的差額。因此設立「閏年」制度,在二月增加一天(變為二十九天),使該年為三百六十六天。
具體的置閏規則如下:
第一層:凡西元年份能被四整除者,為閏年。因為四年累積的八萬三千七百秒,已接近一天的八萬六千四百秒。
第二層:然而每次閏年所增加的時間,比實際累積量略多。每四年多出約二千五百九十二秒的誤差,累積一百年(二十五個閏年)後,便多出約六萬四千八百秒,接近一天。因此規定:逢百年之際(如一九○○年),雖能被四整除,亦不設閏。
第三層:每百年不設閏又會造成反向誤差。累積四百年後,這個反向誤差恰好接近一天。於是再規定:逢四百年之際(如二○○○年),即使是百年整數,仍設閏年。
至於各月份天數的多寡,應是歷史上人為的規定,與月球的朔望盈虧並無直接關聯。